关于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的通知
2019-04-26 15:59

  为向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提供舒适的办证环境和优质服务,自201951日起,持普通护照申请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申请人需吉隆坡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领事部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Level 5 & 6, Hampshire Place Office, Jalan Mayang Sari, 50450 Kuala Lumpur, Malaysia  

  (二)电话:603 2176 0888  

  (三)传真:603 2161 2234  

  (四)电子邮箱:klcentre@visaforchina.org  

  (五)网址:http://www.visaforchina.org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二)受理时间:9:00-15:00  

  (三)收费和取证时间:9:00-16:00  

  (四)费用收取:吉隆坡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使馆收取签证费、急件费及港澳签证联络费(如有)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及急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图。  

  费用类别马币,含税)  

    

  签证费和加急费  

  (签证中心代中国使馆收取  

  申请服务费和加急费  

     

  签证中心收取  

  中国香港/澳门签证联络费  

     

  (签证中心代中国使馆收取  

  

  普通申请  

  (第四个工作日取证)  

  加急申请  

  (第三个工作日取证)  

  特急申请  

  (第二个工作日取证)  

  普通申请  

  (第四个工作日取证)  

  加急申请  

  (第三个工作日取证)  

  特急申请  

  (第二个工作日取证)  

  对需要转送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审批的申请,无论是否获批,申请人需额外支付联络费90马币/  

  

  140  

  240  

  280  

  70  

  105  

  140  

  90 b  

  

    

  (1) 申请人交纳费用总额=签证费(+加急费,如有)+申请服务费(+加急费,如有)(+联络费,如有);  

  (2) 无论中国香港/澳门签证是否获批,均需支付申请服务费。  

  

     

     

     

     

     

     

     

  

  (五)审理时限:普通件,通常递交申请后第四个工作日可取证。加急服务须经领事官员批准,将加收费用。以上审理时间仅供参考,基于个案需转递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审批的时限会延长。  

  三、特别提示  

  (一)能否颁发签证由使馆或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决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不参与审批程序。  

  (二)持用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以及中国公民申请赴港进入许可,仍可径向使馆递交申请(地址:Level 1, Plaza OSK, No.25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Malaysia;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受理时间:9:00-11:30;取证时间:9:00-11:30  

  (三)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服务中心向使馆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  

  (四)关于免办港澳签证的情形请查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visit-
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官方网站(www.fsm.gov.mo/psp/eng/psp_top5
_2_1.html
)。  

  如果对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提供服务有任何改进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我馆领事部联系,电子邮箱:lingshikl@gmail.com  

                          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  

                                 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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