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2018-05-03 15:45
      一、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二、办证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使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三、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二)彩色近照4-8张(16岁以下8张,16岁以上4张),照片要求:正面、免冠,55 mm×45mm。 

(三)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四)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六)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四、收费标准

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含入境许可):80马币。

 五、联系方式

 香港居民24小时求助热线:(00852)1868  

 六、注意事项

     未满16周岁儿童办理需父母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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